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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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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索赔原告在日最高法院出庭
 3月13日,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受害者家属及支持者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门口举行抗议活动,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并对此进行谢罪和赔偿。当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律师团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新华社记者任正来摄 双目失明的宋继尧和81岁的邵义诚,作为“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中方原告,16日下午在日本东京最高法院出庭陈述。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原告首次在日本最高法院陈述。被告方今天没有进行陈述和辩论。法官听取了原告律师关于中国民间受害者具有索赔权无可争议的辩论后宣布,将于4月27日上午作出终审判决。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原名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广岛,在该公司的水电站建设工地24小时轮流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其中2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国的轮船上。 1998年1月,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向他们谢罪,并对每人赔偿55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8日元)。2002年7月,广岛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日本民法所规定的20年索赔期限,故驳回原告的索赔要求。随后,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7月,广岛高等法院否决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赔偿。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国劳工索赔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西松建设公司对判决不服,随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决定于3月16日举行听取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和辩论。(于青)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驳回二战中国劳工诉求 新华网东京3月14日电(记者吴谷丰 张华)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4日下午就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中国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驳回他们对日本政府和相关日本企业的索赔诉求。 >>点击详细 日本法院判决日军遗留化武诉讼案中国原告败诉 新华网东京3月13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3日下午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律师团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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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爱着这片美丽的土地!(无论在天堂还是地狱,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我都永远热爱你,深深祝福你----我伟大的祖国,这片美丽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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